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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會構成累犯嗎?構成前科的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制法律網 時間:2023-05-11 09:09:19

構成前科的條件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的。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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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構成前科的條件 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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