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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怎么執行?死刑立即執行的執行方式是什么?-天天觀察

來源:法制法律網 時間:2023-06-26 09:25:36

死刑立即執行的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立即執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決的外,依法都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于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各高級人民法院有權直接核準,無需上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的,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責任編輯:

標簽: 死刑情形 死刑執行 不適用死刑 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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