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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信息:檢察院辦案程序是什么?如何查是否立案了?

來源:法律專家網 時間:2023-07-04 15:52:39


(資料圖片)

檢察院辦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到檢察院之后的辦案流程是,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結束之后,依法作出提起公訴或者不予起訴的決定。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在審查起訴階段,有可能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如何查是否立案了?

報案人可以到當地公安部門直接查詢是否立案,也可以通過報警回執聯系警方。然而一般情況下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會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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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檢察院辦案程序如何查是否立案了起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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