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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有哪些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來源:法制網 時間:2023-05-25 10:47:45

一、

建設單位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有哪些要求

建設單位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有以下要求: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多久

法律規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3個月。找法網提醒,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并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并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責任編輯:

標簽: 建設單位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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