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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龍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涉降首付比例、延長貸款期限

來源:觀點網 時間:2022-04-20 13:22:56

觀點網訊:4月20日消息,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于本月18日發布《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該通知涉及調整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間隔期、降低首付比例、延長貸款期限、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允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六項內容,并自即日起執行。

具體而言,調整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龍巖中心城區購房,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55萬元;在永定區、漳平市、上杭縣、連城縣、長汀縣、武平縣購房,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40萬元,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

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間隔期。職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結清后,即可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降低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不得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延長貸款期限。貸款最長期限由不超過25年延長至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

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在龍巖市行政區域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夫妻雙方至少有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為龍巖市的,在龍巖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向購房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允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含住房補貼),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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