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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推薦:江蘇常州約束租房市場:不得將房間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

來源:中新經緯 時間:2022-10-20 21:38:21

中新經緯10月20日電 江蘇常州市出臺新規約束租房市場?!俺V莅l布”微信號19日消息,《常州市租賃住房安全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22年8月31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2年9月29日批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資料圖片)

條例指出,租賃住房的出租人是租賃住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保障租賃住房建筑結構、供電、燃氣、消防設施和室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依法依規明確租賃住房使用中的安全責任。

根據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三)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四)經鑒定屬于危險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

(五)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村(居)民自建住宅出租用于居住的,出租人應當在出租前按照規定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條例明確,租賃住房當事人不得擅自改變住房原有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住房樓面、屋面荷載,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要求將住房裝修或者分隔。

條例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應當以原始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將房間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

住房原始設計的起居室(廳)確需分隔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所有權人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只能分隔出一間房間用于居住;

(二)分隔出房間后,原起居室(廳)還應當保留不少于十平方米使用面積的公共空間,且不得影響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三)采用輕質不燃材料分隔;

(四)分隔出的房間具備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條例還明確,禁止將房間、陽臺的整體或者局部改為衛生間、廚房。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此外,條例規定,住房按間出租的,每間房間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六平方米,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的使用面積不計入其中。住房按間出租的,每間房間內居住人數不得超過兩人,但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以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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