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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購買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來源:藍鯨財經 時間:2022-10-24 18:42:51


【資料圖】

藍鯨財經獲悉,日前,廣東省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作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即日起,梅州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與房地產企業簽訂購房合同(或與賣方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過戶手續)但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積金作首付款。

針對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實施細則》規定,在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購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實施細則》提醒,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保留足夠的賬戶余額,避免出現因先提取后貸款而導致繳存余額不足無法足額申請所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購房人因故退房的,房地產企業或提取申請人應在退房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逐筆、足額、原路徑返回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戶內。對于自籌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按原購買住房提取流程辦理。

《實施細則》的發布并非是梅州首次打開房地產調控政策工具箱。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下發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10月以來,廣東多地跟進利率調整,梅州、汕頭、中山、清遠、佛山、惠州等地皆在其中。

根據相關規定,梅州市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2.75%下調為2.6%,五年期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3.25%下調至3.1%。

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請的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2022年10月1日前受理的在途仍未發放的首套房貸款,按新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經發放的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于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的貸款利率。

此外,梅州市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為3.025%和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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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個人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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