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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動態:上海延長“房產稅試點”暫行辦法有效期

來源:新京報 時間:2023-01-04 20:32:25


(資料圖)

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延長《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有效期的通知,強調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發的《暫行辦法》(滬府發〔2011〕3號)經評估需繼續實施。

據悉,2011年1月27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出臺了《暫行辦法》,并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由此算來,該《暫行辦法》已實施了近12年的時間。

而從房產稅的征收對象來看,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該市新購的住房。

此外,根據《暫行辦法》規定,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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