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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與簽定的區別都有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是什么?

來源:名律網 時間:2023-05-22 11:00:43

簽訂和簽定的區別為:

1、簽訂是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專業術語,訂立合同一般都用簽訂;

2、簽訂可以表示訂立合同的一個動作,也可以表示具體的締約過程;而簽定,從語義上看,具有合同訂立完成、合同內容確定不可更改的意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責任編輯:

標簽: 簽訂合同 簽定合同 合同履行 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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