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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的方式分別有哪些?服務貿易的特征是什么?

來源:財報分析網 時間:2023-06-28 10:33:10

服務貿易的方式分別有哪些?

(1)消費和生產者都不移動的服務貿易;

(2)消費者移動到生產者所在國進行的服務貿易;

(3)生產者移動到消費者所在國進行的服務貿易;

(4)消費者和生產者移動到第三國進行的服務貿易。桑普森和斯內普對服務貿易的分類同巴格瓦帝基本相同,只是把服務消費者換成服務接收者,并且它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與此相類似,1987年格魯柏(H.G.Grubel)則直接把服務貿易定義為人或物的國際流動。

服務貿易的特征是什么?

服務貿易的定義抓住了服務貿易的特征,即服務和貿易者的不可分,可以把服務貿易同傳統的貨物貿易清楚地區別開來。但是,關于服務貿易的定義,僅僅探討至此是不夠的,因為它存在明顯的缺陷,即無法把服務貿易同生產要素的國際流動區分開。為了克服這一缺陷,巴格瓦蒂等人把生產要素的國際流動區分為暫時流動和永久流動,認為生產要素在國際間的暫時流動為服務貿易,而生產要素的永久流動則不屬于服務貿易--資本在國際間的永久流動是國際直接投資,人力在國際間的永久流動則是國際移民。

責任編輯:

標簽: 服務貿易 國際流動 貨物貿易 國際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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