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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助推“三農”發展 府院護航共保民生|播資訊

來源:中華網河南 時間:2024-06-13 09:23:14

淅川法院:助推“三農”發展 府院護航共保民生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解決好“三農”問題始終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在芒種節氣到來之際,2024年6月5日淅川縣人民法院老城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訴前調解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使得4000余畝的土地能夠得到有效地利用,為秋糧種植打下堅實的基礎。

基本案情

原告與被告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簽訂土地租賃使用協議一份,協議約定原告將現有4000畝土地租賃給被告公司用于發展種植業,被告公司須按照協議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同簽訂近一年,被告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賃費用,經過原告多次催要并向被告公司發出書面催繳通知后,被告公司仍推脫不付。為此,原告訴諸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履行協議并支付所欠租賃費用。

案件處理的過程

在收到訴訟材料后,為了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公平的社會秩序,老城法庭迅速組織干警對該案卷宗材料進行詳細梳理,對其訴狀、身份信息、證據等進行分組羅列。在初步了解案情后,為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從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避免涉訴企業因訴訟問題對其造成負面影響,老城法庭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問題詢問被告公司,但被告以交納了押金為由,稱目前資金周轉困難拒不履行協議剩余款項。為深入貫徹“如我在訴”的辦案理念,老城法庭工作人員驅車趕往被告公司,向其表明利害關系。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若不按照協議約定則原告有權以被告單方違約而申請解除合同,并需要支付高額的違約金。在釋法明理后,被告公司積極主動期望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來處理解決此問題。

經法庭組織,協調原告代表、被告公司代表及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人員的見證下,原被告就該協議的履行問題進行了多方商談,法庭出面就案涉土地租賃問題、現狀及后續耕種問題向雙方講述其中的利弊,若4000畝土地長時間撂荒,會影響土地的性質造成減產,不及時處理更有可能導致今年秋收無望,損失金額高達千萬元。最終,在法庭的主導下,原告同意扣除部分保證金后解除合同,被告公司也對其在簽訂合同后近一年時間沒有履行租賃費的行為表示歉意,同意扣除部分保證金解除合同,以確保土地可以得到合理利用,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原告當庭撤訴,該案在訴前階段得以順利解決,當事人握手言和。庭后,原、被告對法庭的高效工作予以充分認可,對充分考慮訴訟參與人實際情況表示高度肯定。

法官說理

“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下一步,老城法庭會進一步夯實以服務“三農”工作理念為宗旨,保障農業領域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積極探索高質、高效的辦案方式,以“如我在訴”的辦案理念,能動履職,從源頭抓治理,做好訴源治理的深入推廣,堅持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對典型案例、群體性案例進行普法宣傳,以切實行動服務鄉村振興,營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讓“法治春風”吹遍鄉野田間。同時,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打造淅川地區經濟發展新優勢,讓企業發展更順暢,為經濟增長注入新活力,用法治護航民生。(供稿:梁紅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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