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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住宿遭退單,消費者質疑先退后漲,業內:不要自己取消訂單

來源:時代周報 時間:2023-04-27 10:53:23

五一假期臨近,有游客發現提前訂好的住宿訂單被毀約了。

“4月初就訂了房間,4月19日民宿老板突然打電話,說和房東沒續簽成功,不干了,讓我自己取消訂單?!迸尚⌒牵ɑ└嬖V時代周報記者,收到退單電話后,她用另一個賬號登錄網上訂房平臺,發現該民宿不僅還在經營,且同時間同房型價格漲了400多元。

這并不是個例。時代周報記者在社交媒體和線上投訴平臺搜尋發現,連日來,五一住宿訂單被取消的人群并不少,理由五花八門,“不營業了”“房東賣房了”。且大家得到的賠付方式也有頗大差異,有人未得到任何賠償,有人獲賠30-50元,也有人獲賠數百元甚至是三倍賠償。


(資料圖片)

△ 社交平臺上,多位網友反映五一訂房被退單 圖源:網絡截圖

住宿訂單毀約,是否屬于違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哪些權益?消費者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陸續有游客訂房被退

今年五一假期,汪女士打算從河南前往江蘇游玩。

考慮到臨近假期旅游住宿會提高,早在三月下旬,她就在線上訂房平臺下單一家經濟型酒店,房費每晚200多元。

“四月中旬的時候,我又刷了一遍當地酒店,發現基本都漲到了每晚500元以上,我訂的這家同日期同房型甚至漲到了800多元,慶幸已經提前訂房?!?/p>

但令她想不到的是,4月17日當天,該酒店工作人員給她打電話稱,“五一不營業,酒店人員要出去玩,忘記退出線上訂房平臺了”,并讓汪女士自行取消訂單,汪女士表示拒絕,對方則回復,“來了也是關門”。

汪女士為此要求酒店做出賠償?!耙庖娞岢鰩仔r后,酒店聯系我,給了兩個解決方案,一個是補償我50元,另一個是給我找新的住宿,我選了后者?!?/p>

但是她發現,這個“解決方案”并不合適。汪女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酒店方其后提供的住宿遠在幾公里之外,房型也從之前的50平方、有窗變成了20平方、無窗,“我覺得前后差距太大了,只能找平臺客服協調”。

隨后,平臺方給汪女士提供多家周邊酒店名單,表示可以為汪女士提供每間房300-400元的差價補貼,讓她挑選其中一家。

“我挑了個合適的,并且對平臺表示如果酒店說的不營業是假的,我會繼續舉報,平臺也認同了?!?/p>

在廣西某高校就讀的西西也碰到了類似情況。

西西說,4月初在廣西北海預訂了一家民宿,入住時間為4月29日至5月2日3天,總費用1600多元。

但在幾天前,民宿主在微信上聯系她,告知房東打算過來度假、用于自住,并讓她操作退款,整個過程未提及毀約賠償事宜。

在與民宿方協商無果后,西西也要求平臺客服介入處理,最后的解決方案是由平臺方支付537元的賠付金額,用于下次訂房補貼。

“經營者不得擅自取消訂單”

時代周報記者整理發現,近期在微博上,“五一假期民宿預定現毀約潮”話題一度沖上熱搜,相當一部分網友表示遇到了類似情況。

打開小紅書搜索“五一訂房被退單”,同樣看到諸多網友曬出相關經歷。而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時代周報記者搜索“酒店漲價取消訂單”,發現過去兩個月中,相關投訴內容超過50條。

相關行為是否合理合法?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由此可見,消費者提交訂單成功后,經營者不得擅自取消訂單?!?/p>

有多年導游工作經驗的李女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類似酒店民宿漲價退單的情況過去也有,但在旅游熱度不高、酒店民宿價格漲幅不大的時候發生概率很小?!敖衲晡逡怀鲇稳藬抵本€上升,很多城市旅游住宿供不應求、價格大漲,類似情況發生的概率也就大了?!?/p>

孟博指出,此類亂象屢禁不止,主要還是受利益驅動。違法違約成本低,獲益高,使得部分經營者心存僥幸。此類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到了消費者的旅行體驗,往往還會損害相關地區的旅游形象,不利于旅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除了部分經營者惡意退單漲價外,也有可能是忘記(在線上訂房平臺)關房,又或者同一個房型忘記設置限額,導致真的賣超了?!痹趶V州經營民宿的大剩(化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還有的商家忘記提前設置節假日住宿價格,而消費者提前一兩個月就訂房,這時候也有的會選擇勸退消費者重新定價。

“不過既然客人已經下單了,就是合同行為,毀約就是侵犯消費者權益了?!贝笫1硎尽?/p>

第一時間找平臺

陸續有網友反映訂房被毀約,小紅書博主樣樣根據自己的經歷整理了一份避雷指南。

△ 樣樣的筆記下,多位網友咨詢維權事宜 圖源:網絡截圖

據樣樣介紹,兩年前的五一假期,她去天津旅游,提前兩個月在線上訂房平臺預定住宿,但是假期臨近卻接到商家消息,對面表示房租到期不再營業,讓她直接線上退單。

隨后樣樣使用朋友賬號在同一個線上訂房平臺聯系該商家,咨詢同時段同房型是否有房時,對方的回復表示,“有房”,但價格漲了許多。因為訂單上明確標注“退一賠三”,她隨即找到客服處理,最后商家按照“退一賠三”的標準退回1800多元,備注“客服賠付”。

但從社交平臺和黑貓投訴相關內容來看,當前已發生酒店民宿退單事件中,不賠償、賠償幾十元或幾百元、按照房價三倍賠償的情況均有發生。

當前業內是否有具體的賠付標準?

“走司法途徑的很少,主要還是由平臺方協調解決,目前比較合理和常見的解決方式,是由毀約的酒店民宿方退回客人此前訂房的費用、并為客人支付對應日期另擇住宿的支出,相當于客人不用錢住、還拿回自己之前付的錢?!?/p>

大剩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在消費者索賠金額合理的情況下,不管商家是否同意,都不影響用戶從平臺獲取賠償,因為賠付款項一般由平臺先墊付,再從商家扣除,“除非商家今后不在該平臺發布房源,否則平臺對商家還是有一些約束力的?!?/p>

大剩補充,消費者遇到商家退單時,千萬不要自己取消訂單,“如果和酒店協商不成,要第一時間給平臺客服打電話協調賠償,平臺有這個義務?!?/p>

孟博也表示,就平臺而言,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有義務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不僅如此,對監管部門來講,也要加大對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切實改變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同時,也建議消費者提升甄別能力,遠離不良商家,證據是維權的關鍵,消費者需注意留存相關證據,發生消費糾紛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依法進行維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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