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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院管轄的范圍是什么?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轄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網 時間:2023-05-15 11:19:27

民事訴訟中院管轄的范圍是什么?

(一)重大涉外案件

1.爭議標的額大。

2.案情復雜。

3.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1.主體眾多。

2.標的額較大。

3.有較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1.重大的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

2.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海事法院的的級別相當于中級人民法院)。

一、刑事訴訟法案件移送管轄是怎樣的

1.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

2.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3.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二、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轄有哪些規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轄的規定如下:

1.中國人在我境內對外國人的犯罪的,其審判管轄,應當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管轄的相關規定處理。

2.外國人在我境內犯罪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管轄規定。

3.外國人在我境外對我國國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原則和立法精神作適當處理。

4.中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犯罪的可以比照非涉外案件的管轄規定,由該中國犯罪嫌疑人出國(境)前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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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民事訴訟中院管轄的范圍是什么 涉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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