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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款配偶子女父母如何分配?賠償金要交稅嗎?

來源:法制法律網 時間:2023-06-06 08:52:56

一、賠償款配偶子女父母怎么分

首先分出被撫養人的份額,然后將剩余款項由配偶、子女、父母予以均分。死亡賠償金分配時,應根據權利人與死者關系遠近及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并且考慮各自經濟狀況等因素合理進行分配。法院會綜合考慮各近親屬與死者身份關系、共同生活的關系以及實際生活狀況來進行合理分配。

二、賠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賠償金,如果是屬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余情況下獲得的賠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賠償金要交稅嗎

國家規定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準,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后,才向勞動者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標準如下: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低于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照12年計算),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2000元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57號)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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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賠償金要交稅嗎 賠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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