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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看點丨清明節不放假違法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是什么?

來源:名律網 時間:2023-06-25 11:15:52

清明節不放假違法。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強迫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責任編輯:

標簽: 法定節假日 公民放假 放假節日 放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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