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聚焦 > > 正文

什么情況下可以保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內容是什么?|精彩看點

來源:法務網 時間:2023-06-06 16:03:12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即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責任編輯:

標簽: 取保候審 保釋金 犯罪嫌疑人 退還保證金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投稿合作 | 法律聲明 | 廣告投放

版權所有©2017-2020   太陽信息網京ICP備2021034106號-55

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網站聲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許范圍內服務!

聯系我們:55 16 53 8 @qq.com

Top 岛国精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