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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扣分不處理會怎么樣?駕照扣一分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法務網 時間:2023-06-20 15:30:32

駕照扣分不處理會怎么樣?

駕駛證扣分未達12分不處理,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駕駛證扣分達到12分不處理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駕照扣一分的情形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三)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四)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六)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八)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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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駕照扣分 扣分不處理 駕照扣一分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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