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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位追償的規定是什么?走代位追償要墊付嗎?

來源:北流生活 時間:2023-06-27 09:35:45

保險代位追償是指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后,通過代位權行使權利,對第三人追償的行為。其目的在于保護保險人權益,防止保險欺詐和減少保險費用。

保險代位追償的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保險法》第91條規定,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損失后,有權行使代位權追償?!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保險代位追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對保險代位追償作出了詳細解釋。

2.代位追償的主體

保險代位追償的主體分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保險人可以在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損失后,通過代位權追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保險人行使代位權追償時,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提供必要的證據和信息。

3.代位追償的條件

保險代位追償的條件包括:第三人存在過錯,造成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損失;保險人已經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損失;代位追償請求的時間沒有過期。

4.代位追償的范圍

保險代位追償的范圍包括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保險合同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對于超出保險合同范圍的損失,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權追償。

5.代位追償的程序

保險代位追償的程序包括:保險人向第三人發送追償通知書,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在接到通知書后,應當積極配合保險人提供必要的證據和信息;如果第三人拒絕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走代位追償要墊付嗎

代位求償是不需要墊付的。

如果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失或非法行為引起的,第三者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須負賠償責任。保險人可按保險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先行賠付被保險人。然后,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責任方追償。

投保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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