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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法院:子債父償不逃避 傳播誠信正能量

來源:中華網河南 時間:2024-05-12 07:39:56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我跟兒子核實了,他認這筆賬,我替他還”。近日,桐柏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在線調解一起“子債父償”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這個70后父親在線調解中向對方轉賬5000元,下欠5000元約定于7月1日前償還,他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誠信做人的社會正能量,讓人肅然起敬。

基本案情

張某與陸某系初中同學,2022年3月陸某因生活消費急需資金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出借現金后,陸某出具借條,約定借期10個月,每月支付利息300元。借款到期后,陸某未還款,亦聯系不上。張某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法院調解

在桐柏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張某同意案件先行訴前調解,調解員向張某詳細了解糾紛起因,后與張某一起到陸某住處找人。在陸某家中并未見到陸某,陸某父親在家,調解員向其說明來因,在與陸某父親的交談中才得知陸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現在看守所服刑。陸某父親表示會和陸某核實這筆借款,隨后再和調解員聯系。一周后,調解員接到陸某父親的電話,陸某父親表示已和陸某見面,陸某承認該筆借款,陸某父親愿意“子債父償”。當天調解員組織雙方在線調解,陸某父親當場轉賬5000元,并約定好下欠款項償還時間。陸某父親在調解中說:“孩子不成器,能幫則幫,這個賬他躲不了,不還心不安”。這是多么樸實的話語,多么質樸的父愛展現。陸某父親這種行為不僅贏得出借人的尊重,主動免除利息請求,更傳遞了誠信正能量,為社會做出了示范。

法官說法

從法律角度出發,陸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所負債務應由自己承擔,其父并沒有義務承擔他的債務。但陸某父親替兒子主動還債,不回避、不逃避,用內在道德標準要求自身行為,生動彰顯誠信理念與父愛擔當。“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努力共同營造風清氣正、誠信友善的社會環境。(供稿:徐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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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桐柏縣法院 子債父償不逃避 傳播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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