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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與撤銷有哪些區別 解除和終止合同哪個好?_世界簡訊

來源:法律解答 時間:2023-06-07 13:50:10

合同解除與撤銷有哪些區別

首先,從適用范圍來看,撤銷的適用范圍比較廣泛,不僅適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領域,而且適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為場合;而解除僅僅適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滅的情況。

其次,從發生原因來看,撤銷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規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規定的,也有當事人約定的。

再者,從行使方式來看,享有撤銷權的一方應當在撤銷權的行使期間內,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撤銷或者變更。而解除權的行使有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如果是協議解除,雙方達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而不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

最后,從發生的效力看,撤銷都有溯及力,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開始起無效;而解除則往往無溯及力,只有在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者法律有特別規定及違約解除非繼續合同時,才有溯及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解除和終止合同哪個好

一般終止勞動合同比較好,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哪種方式結束勞動合同可能更好,下面是一些基本的解釋和指導: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是指由于員工或雇主的原因,根據法律規定或協議規定,以一方面的意愿為基礎,提前終止勞動合同。例如,員工因病或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工作,雇主需要進行人員調整或經濟困難等原因。終止勞動合同:通常是指勞動合同到期后自然結束,或者因為雙方協商一致決定不再繼續合作而提前終止。在選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考慮以下因素:合同的約定:首先應查看勞動合同中關于解除或終止的約定,了解具體的規定和條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等。情況的緊急:如果需要迅速結束合同,解除合同可能是更好的選擇。如果情況允許,終止合同可能更好,因為它可能更加友好和協商。雙方利益:必須考慮雇主和員工的利益,選擇最佳的解決方案。解除合同可能會導致一些法律和財務風險,例如員工可能會要求賠償,而終止合同可能會更加友好和避免爭議。法律和合規: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例如合同中規定的解除或終止條款,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稅收政策等等??傊?,選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遵守法律和合規要求,以確保員工和雇主的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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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合同解除與撤銷有哪些區別 解除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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