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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和受害人的區別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內容是什么? 天天訊息

來源:法制法律網 時間:2023-06-25 15:44:05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賠償權利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等。

責任編輯:

標簽: 刑事拘留 逮捕時間 審查批捕 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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