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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e網評】比元氣森林運營事故更可怕的是“信任危機”

來源:中工網 時間:2021-10-30 10:31:31

龔先生

這幾天,“元氣森林”頻頻登上熱搜榜,緣于其一家某寶店鋪發生了運營事故——

10月26日,有網友爆料,元氣森林一某寶店鋪因優惠設置錯誤,原價79元一箱(12瓶)的氣泡水,購買3箱,最終付款10.55元,平均每箱約3.5元……不少人蜂擁而至,“能薅盡薅”。

商家顯然受不了,10月28日,元氣森林電商團隊就此事作出回應,大概有幾層意思:

1、在參與平臺日?;顒拥膬灮菰O置操作中出現失誤,導致商品價格甚至不及快遞成本;

2、發現訂單異常后立即修正設置,但由于大量用戶涌入,訂單量暴增,超出第三方店鋪管理ERP系統承載量,出現通道擁堵,導致所有商品數量限購功能失效,以至于訂單遠遠超出實物庫存;

3、期間共14.05萬用戶下單,其中,購買50箱以上的訂單共451個,最大的訂單有41000箱;

4、將為每個下單用戶每人寄一箱白桃氣泡水(15瓶裝);

5、涉事店鋪停止一切銷售,專注跟進此次事件的后續處理。

其實,這種由于商家標價錯誤、設置錯誤,導致被消費者“薅羊毛”的情況并不鮮見。此前,有的商家把原價1499元的商品標成149元;有的商家原本搞活動“充值100元贈送110元”,結果搞成“充1元送110元”;還有的商家原本限量領取的百元無門檻優惠券成了無限量領取……

凡此種種,引發不少爭論乃至糾紛、訴訟。

如此情況下,商家到底應該按標價履約、提供相關商品或服務,還是可以拒絕發貨、撤銷合同,也是爭論了多年。

一種觀點是,只要消費者確認了價格、支付了價款,就意味著買賣雙方形成了合意,合同就此成立,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說合同不成立,《電子商務法》中對此也有規定。也因此,那些雖然“心里在滴血”仍以超低價格履約的商家,往往會獲得消費者的點贊,也相當于用“大價錢”給自己做了一次口碑營銷。

另一種觀點是,根據原合同法中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對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對賣家來說,要求其以明顯低于成本甚至根本不可能的超低價進行銷售、履約,顯失公平,其有權予以變更或撤銷。在今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中,也延續了這樣的規定和精神。

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不盡相同,有的傾向于認定必須履約顯失公平,有的傾向于保障消費者權益。

拋開爭論,事情的后續發展更耐人尋味。

在元氣森林電商團隊對此事作出回應后,其“向14萬下單用戶每人贈送一箱飲料”又上了熱搜,網友留言中不乏質疑和不滿——

“送一箱了事,訂單就賴掉了?”

“這種炒作手法很low很老套”

“營銷感太強了,尤其時間卡在了雙11前夕”

……

也有網友站出來反對這種推測——

“有時就是會出現這樣的失誤啊,沒覺得是營銷”

“這不就是跟運水果的車子翻車了,一大群人去搶一樣嗎”

……

龔先生對這事既有不解,更有擔憂。

所謂不解,是對某些“羊毛黨”的行為。購物精打細算是好習慣,但面對個別商家的明顯失誤,一次下單幾十箱甚至幾萬箱,事后不聽解釋只要求發貨,真的合適嗎?

所謂擔憂,是對諸多商家。在經歷了不少蹭熱點、蹭熱度的無下限、無底線、信奉“罵名也是名”“黑紅也是紅”的營銷“騷操作”之后,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傾向于認為,所有的商家都是奸詐的,為了曝光率、知名度會無所不用其極。進而,商家說的都是假的、商家的解釋也不必聽,“罵”就對了!這種印象和認知對所有商家來說應該都是一個壞消息。

龔先生更擔憂的,是這種市場交易中的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危機,是一些人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他人,是越來越多的人失去了接受真話和事實、接受解釋和歉意的能力,失去了彼此信任的能力。而本該被尊重、遵守的諸如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等原則,正愈發失去力量。

想象一下,長此以往,市場中的亂象或許會越來越多,而原本一些正常的事情或許會被視為“別有用心”,市場環境下基本的行為規則可能會變得模糊——這對市場、對社會、對價值觀的衡量和判斷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

真的希望龔先生在這里是杞人憂天了。

龔先生更希望的是,在經歷一場場鬧劇及紛爭之后,人們能達成更廣泛的共識,讓相關事件有更明確、更法治的解決辦法,讓各方主體都能感受到公平,商家能誠信經營,消費者也能保持必要的理性。無論商家還是消費者,都能從有序的市場交易中各取所需、彼此受益,而不是相互傷害。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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