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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里的錢不翼而飛 原來是新同事見財起意

來源:十堰晚報 時間:2021-11-12 14:58:32

銀行卡一直在身上,卻發現1612元現金被別人分7次轉走了。驚詫之余,當事人報了警,后經民警調查,原來是一名新來的同事見財起意轉走了。8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依法給予盜走他人現金的吳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尤女士稱,10月29日早上,她在登錄手機銀行時發現自己銀行卡里少了1612元,其丈夫和兒子都表示不知情。于是,尤女士就跑到銀行查詢賬戶流水情況,結果發現自己賬戶里的1612元分七筆轉到了一個陌生微信賬戶里。通過查詢,尤女士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綁定了一個昵稱“夏”的微信賬號,尤女士思索了好久仍沒有想到,這個陌生的“夏”到底是誰。為防止自己遭受更多損失,便來到人民路派出所報了警。

經核查,和尤女士在同一飯店工作的吳某有重大嫌疑?,F年17歲的吳某是黃石人,10月20日來到十堰某飯店打工。在民警傳喚吳某時,吳某立即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吳某稱,自己雖然上班沒幾天,但是和尤女士關系很好,在工作之余都是一起聽聽歌、聊聊天。10月25日,尤女士像往常一樣在用自己手機放歌的時候,吳某拿起尤女士手機準備看看放的是什么曲目時,看到手機處于解鎖狀態,然后就翻看了尤女士的相冊,在看到圖庫里一張銀行卡正面照片時,吳某趁尤女士不注意就將銀行卡照片翻拍了下來,然后又通過尤女士的短信驗證碼,成功將該銀行卡綁定在了自己的微信號上。自10月25日至10月29日,吳某陸續分七次將尤女士銀行卡內的1612元轉到了自己微信賬戶里,并將所有錢都用在了自己的日常開銷。

因吳某還未成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民警依法給予吳某行政拘留十日。

(文章來源:十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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