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熱點 > > 正文

信息流|多家保險公司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來源:上海證券報 時間:2021-12-06 16:30:48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消息,上海證券報記者注意到,近日,富邦財險、信泰人壽等多家保險公司公告稱,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據了解,根據最近發布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新規,上述公司做出暫?;ヂ摼W業務的決定。

12月6日中午,富邦財險在其官微發布“關于富邦財險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告”。公告稱: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已經承保的客戶保障權益不受影響。

此外,12月2日,信泰人壽也在其官網發布“關于暫時停止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通知稱:根據公司高質量發展戰略轉型整體安排,綜合考慮流程優化和科技研發時間周期,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公司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暫時停止互聯網保險業務。公司恢復互聯網保險業務將另行公告通知。在此之前購買的公司保險合同不受任何影響,公司將嚴格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保險責任,并持續提供保險保障和服務至保險期間屆滿。

根據10月22日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不包括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2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于75%;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高于100%;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為C級(合格)及以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保險公司申請審批或者使用新備案的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壽保險(除定期壽險)和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須符合如下條件: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5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于100%;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溢額超過30億元;連續四個季度(或兩年內六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A類以上;上年度未因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受到重大行政處罰;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為B級(良好)及以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據業內人士分析,根據上述要求,預計將有一批保險公司暫時無法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或部分互聯網人身險產品銷售將受到影響。這些保險公司或產品,須等到符合要求之后,才可繼續開展相關業務或銷售。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責任編輯:
上一篇:
下一篇:

相關推薦: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Top 岛国精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