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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財險曲靖中支違法被罰 車險未按規定使用保險費率

來源:中國經濟網 時間:2022-01-17 17:07:26

近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了曲靖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曲銀保監罰決字〔2021〕49號、50號)。

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存在“辦理車險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支付超額手續費”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曲靖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對其罰款人民幣15萬元。

時任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陸榮弟,對都邦財險曲靖中心支公司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曲靖監管分局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陸榮弟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

(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以下為原文: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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