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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銷保險產品行賄6000余萬 華夏保險安徽分公司原總經理獲刑6年

來源:藍鯨財經 時間:2022-03-04 15:41:38

藍鯨保險關注到,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期公布的判決書顯示,因從2011年至2019年共計行賄安徽省聯社原理事長陳鵬夫婦6160余萬元,華夏保險安徽分公司原總經理鄧迎春在2021年11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20年4月“落馬”的陳鵬,此前已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半。安慶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陳鵬利用職務和地位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銷保險業務、工程承攬、項目貸款、供應藥品、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58萬余元,其中4161萬余元尚未實際取得,屬犯罪未遂。

2020年4月17日,根據安慶市監察委員會指定管轄,懷寧縣監察委員會對鄧迎春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2020年10月9日,將鄧迎春涉嫌行賄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審查起訴。2021年3月17日,華夏保險解除與鄧迎春的勞動合同;2021年5月6日,鄧迎春因涉嫌行賄犯罪被開除黨籍。

判決書內容顯示,2010年底,鄧迎春在擔任華夏保險安徽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后升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后,開始請時任安徽省聯社主任陳鵬及其妻子為其在安徽農信系統推銷保險產品打招呼,并約定將相應的業務提成作為好處費送給陳鵬夫婦。2011年至2019年,鄧迎春在陳鵬夫婦幫助下,在安徽農信系統的50余家農商行開展員工福利類保險、華夏聚寶盆團體年金保險、華夏盛世盈團體年金保險、長期健康保險等保險業務,相關農商行購買上述保險共計96.96億余元,鄧迎春按照保費0.2%的提成比例作為好處費,共給予陳鵬夫婦1999余萬元好處費。

此外,2015年底,鄧迎春在全省農商行系統推銷盛世盈險(三年期)業務受阻,再請陳鵬幫助推銷,并與其約定除保費0.2%的提成外,還將自己個人所得該險種的包干傭金(約為保費總額1%左右)送給陳鵬,這筆金額高達4161.44萬元。后因害怕收受好處費的事情敗露,陳鵬與鄧迎春約定該筆賄款由鄧迎春代為保管,待退休后拿回,需要用錢時再隨時動用。直至案發,陳某尚未取得該筆賄賂款。這筆金額最終被認定為行賄未遂。

(文章來源: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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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華夏保險 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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