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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平均提高180元

來源:東南早報 時間:2022-03-31 15:20:22

早報訊 (記者許奕梅通訊員黃澤鑫)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4月1日起調整泉州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泉州市本級、各縣(市、區)將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標準進行同步調整。

據介紹,市本級、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204元提高至1372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290元提高至1470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376元提高至1568元。

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099元提高至1267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177.5元提高至1357.5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256元提高至1448元。

(文章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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