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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是什么?哺乳假每天幾個小時?

來源:法制法律網 時間:2023-05-16 10:24:58

女職工哺乳假規定: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其他。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責任編輯:

標簽: 哺乳假 國家規定 哺乳假工資 哺乳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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