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社會 > > 正文

快資訊: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有哪些情形適用簡易處理?如何避免勞動仲裁的風險?

來源:法律保 時間:2023-06-09 16:33:47

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有哪些情形適用簡易處理?

1、爭議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簡易處理:

(1)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

(2)標的額不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

(3)雙方當事人同意簡易處理的。

2、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五十六條

如何避免勞動仲裁的風險?

1、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根據客觀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范圍的請求事項,反之除要負擔相應的仲裁費用外,對其不當的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將不予支持。

2、超過仲裁時效的風險。當事人提出仲裁要求,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當事人超過時效申請仲裁的,將不予支持其請求。

3、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當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或者提出反訴,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指定或許可的期限內提出,超過時限的,仲裁委將不予受理。

4、不按時出庭的風險。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作缺席裁決。

5、舉證不能的風險。沒有證據或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當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應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若確有困難無力交納仲裁費用的,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其費用的緩、減、免交。申訴人無故不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處理費的,按自動放棄申訴處理。

7、不當行為的風險。當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張,應當實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證據,應為原件或原物,或經仲裁委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復制品。當事人不得虛假陳述,不得作偽證,否則將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標簽: 勞動人事 人事爭議案件 簡易處理 勞動

相關推薦: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投稿合作 | 法律聲明 | 廣告投放

版權所有©2017-2020   太陽信息網京ICP備2021034106號-55

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網站聲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許范圍內服務!

聯系我們:55 16 53 8 @qq.com

Top 岛国精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