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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速訊:?光山法院:債主意外去世 法院執行追回欠款

來源:中華網河南 時間:2023-10-10 11:03:26


(資料圖片)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當債主意外去世,這筆欠款還能要回來嗎?近日,光山縣法院成功執行了一起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案件,幫助債主繼承人追回所有款項。

朱某與程某甲系朋友關系,經程某甲介紹,其弟程某乙因經營生意需要向朱某借款5萬元,并出具有借條。后朱某因意外不幸去世,葉某等3人作為朱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多次向程某乙催要欠款,始終未得到償還,遂將程某乙起訴至光山縣法院。

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程某乙償還3被告5萬元及利息。而判決生效后,程某乙卻拒不履行償還義務,3被告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人第一時間與程某乙取得了聯系,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程某乙名下銀行卡和資金進行凍結,敦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于程某乙抵抗情緒較大,承辦人聯系了其代理律師,通過律師對其釋法明理,又請程某乙到法院進一步交談,明確告知其如逾期仍不主動履行法院將會強制扣劃其名下財產,唯有積極主動履行義務才能徹底擺脫被強制執行的被動局面。最終程某乙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履行了全部欠款,該案得以執結。

“人死債消”,此言非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被繼承人生前的合法債權屬于可繼承的合法財產,法定順序繼承人有權要求債務人進行償還。光山縣法院堅持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巧用強制執行措施,及時將當事人“紙上權利”兌現成“真金白銀”,把案結事了落到實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郝昱瑋 吳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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