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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元的機票賣3357元” 如此賺差價吃相太難看

來源:成都商報 時間:2024-12-12 13:42:26
一旦消費者察覺到受騙,進而引發維權糾紛,無疑會對平臺的聲譽造成重大損害。

近日,來自北京的消費者韓先生向媒體反映,11月17日他通過航班管家App購買北京至深圳的往返機票,然后登錄航旅縱橫App后發現,花費3357元購買的11月29日北京至深圳的經濟艙,航旅縱橫App顯示“含稅票價”僅為1070元。

1070元的機票,第三方平臺航班管家賣3357元,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難怪消費者有種“大冤種”的感覺。

面對當事人的追問,航班管家客服解釋稱,公司或相關供應商與航空公司之間有單獨的運營及結算等方式,“可能會存在一些所謂的額外優惠等情況”。

這樣的解釋顯然很難讓人信服。如果確實存在額外優惠,為何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得知?而且如當事人所言,2000多塊錢的優惠幅度,明顯超出了市場正常范圍。更關鍵的是,航班管家為何不能提供明確顯示真實票價的行程單?

《中國民用航空電子客票暫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空運企業直銷售票處和銷售代理企業應使用合法的電子客票行程單,遵照政府有關管理規定進行銷售,行程單上客票價格必須與實收金額相符。

合理的解釋是,一連串疑問與操作,都指向了代理商可能存在隱瞞真實票價、賺取不當差價的行為。正如一位消費者所說,“機票行程單上都會標注機票的真實票價,不少消費者購買機票后都不會打印行程單,這導致代理商‘低買高賣賺差價’”。

飛機不同于高鐵,票價受到多重因素影響,并且航空公司會根據銷售情況動態調整,價格實時浮動是常態。但價格再怎么浮動,第三方票務代理平臺在向消費者賣票時,也不能故意抬高票價。

事實上,據媒體調查,機票實付款高于實際票價的情況并非偶然。黑貓投訴平臺上,關于在第三方訂票平臺購買機票實付價格高于行程單票價的投訴不少,涉及多個第三方訂票平臺。社交媒體上,也有不少消費者稱,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的機票價格高于行程單顯示的實際票價。

近年來,在線旅游平臺興起,成為不少消費者購票的首選渠道,于是,一些平臺動起了賺差價的歪心思,利用有的乘客不打印行程單,進而無法獲知真實票價的情況,額外加收費用,甚至賺取真實票價兩倍的差價來牟利。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些現象再一次提醒消費者,購票時務必擦亮眼睛,多平臺比價還遠遠不夠。此外,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第三方平臺的價格監管,一旦發現存在隱瞞實際票價、低買高賣等誤導欺詐行為,應依法予以嚴厲處罰,提升違法違規的代價,形成震懾效應。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像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平臺航班管家只退還了機票差價,卻拒絕“退一賠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些消費者普遍面臨的維權困境。因此,面對平臺拒絕賠償的強硬態度,市場監管部門在處理相關投訴維權事宜時,應堅定地站在消費者一方,對其“退一賠三”的合法主張,給予全力支持和保障。

這里也提醒各類代理平臺,互聯網時代,信息透明度高,詢價比價已經十分方便,試圖利用信息不對稱賺差價,注定很難長期蒙蔽消費者。一旦消費者察覺到受騙,進而引發維權糾紛,無疑會對平臺的聲譽造成重大損害。為長遠計,平臺還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用優質的服務和良好的口碑來換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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