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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罪什么時候入刑的?冒名頂替超過二十年還追責嗎?

來源:中國物聯網 時間:2023-06-07 09:09:49

冒名頂替罪什么時候入刑的?

2021年3月1日,我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冒名頂替罪”首次入刑,明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冒名頂替超過二十年還追責嗎?

冒名頂替罪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一般構成冒名頂替罪的最高期限是,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不滿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追訴的時效就是為五年。如果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那么追訴時效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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