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展會 > > 正文

刑拘是什么意思?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辦?-世界微速訊

來源:法律解答網 時間:2023-06-20 13:27:38

刑拘是什么意思?

刑拘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辦?

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37天,超過三十七天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釋放被拘留人,如果公安機關繼續關押犯罪嫌疑人,犯罪人、被告人可要求國家賠償或者進行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責任編輯:

標簽: 刑拘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37

相關推薦: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Top 岛国精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