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聯系電話:
您的當前位置: > 展會 > > 正文

天天信息:能證明雇傭關系的證據有哪些?沒有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來源:法務在線 時間:2023-06-28 16:25:11

能證明雇傭關系的證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沒有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可以申請仲裁。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一)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蓋章的社保清單;

(二)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三)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四)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五)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六)工友同事的證人證言;

(七)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出工作證明等來取證。具備了上述的證據,即可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按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的程序進行勞動仲裁。

責任編輯:

標簽: 能證明雇傭關系的證據 用人單位和勞動

相關推薦:

精彩放送:

新聞聚焦
Top 岛国精品在线